从主厨到自创品牌:台湾面包冠军林育玮北京再出发******
中新社北京1月31日电 题:从主厨到自创品牌:台湾面包冠军林育玮北京再出发
中新社记者 李晗雪
2013年,当多数大陆消费者还闻所未闻“软欧包”、也尚不习惯以更高价格购买“不过是早点”的面包,以原麦山丘为代表的烘焙品牌横空出世,一度掀起“跨城代购”的热潮。当时的行政主厨、台湾地区面包大赛冠军林育玮,曾是原麦山丘品质保证的金字招牌。他从2012年便自台湾搬到北京加入原麦山丘,参与其初创到成熟的过程;但在2019年,林育玮选择了离开带来过无限风光的原麦山丘,自创烘焙品牌,重新出发。
资料图为林育玮制作面包。 中新社发 㞭客烘焙 供图林育玮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聊起从初来北京到自创烘焙品牌的十年经历。
在原麦山丘工作的几年,林育玮从零开始熟悉大陆市场,了解到消费者希望吃到无香精色素的“原始”面包,他也是因此开发出“返璞归真”的软欧包产品。那时很多消费者关注到原麦山丘,正是因为这类“质朴面包”的稀缺性。
随着这种新烘焙标准的树立,几年间,大陆烘焙市场有了明显变化和成长,以店内新鲜烘焙与优质健康食材为卖点的手工面包店越来越多,“懂面包”的消费群体越来越大。林育玮认为,这是市场优化的标志。
资料图为㞭客烘焙店内陈列的烘焙产品。 中新社发 㞭客烘焙 供图林育玮表示,随着原麦山丘成长为成熟品牌,相应地不易再作太多新的尝试与改变;但作为面包师,他希望不断研究开发各类面包甜点,也希望消费者对他有新的了解。因此,2019年与原麦山丘合约期满时,他决定突破自己,重新创业。
2020年,林育玮与合伙人筹备自创烘焙品牌。这一次,他的身份从主厨变为创始人,这意味着除了产品研发,还要承担成本控制、人员培养等管理工作,压力更大。但过去八年积累的人脉与顾客群,给了他自立门户的底气。2021年8月,林育玮与合伙人在北京751艺术区开启了第一家“㞭客烘焙”。
资料图为㞭客烘焙的店铺。 中新社发 㞭客烘焙 供图㞭客的“㞭”字,巧妙化用了店铺所在的大山子社区名称,同时也是诚意“待客”的谐音。新店主打高品质吐司,同时售卖从欧包、曲奇到甜点几乎全品类的烘焙产品。对林育玮来说,这是一个更能实现想法的空间。他将面包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分享给顾客,比如鼓励大家探索白吐司的100种吃法。他几乎每天都去店里,与顾客聊聊天,大部分时间则泡在厨房。
2021至2022年的疫情起伏,对新开业的店铺有更大的挑战。林育玮坦言疫情期间损失很重,但并未改变他在北京创业的信心,因为“消费者记得我们”。许多老顾客从他在原麦山丘工作时就一直喜爱他的产品,“㞭客”开张后也继续光顾;有住得远的顾客团购下单,还有顾客疫情中买一大单面包囤在家里。忠实顾客的支持和正向反馈,让他相信难关会过去。
在北京经营烘焙的压力,慢慢转为动力与活力。林育玮说,北京的生活步调是有点快,但对服务业来讲是好事,因为业者需要不断随之更新迭代、寻找新的商业资源。另一方面,他在北京结交到许多烘焙师朋友,大家定期聚会、探店,并且彼此间并不觉有竞争关系,反而是互相分享技术、讨论产品改进,“因为北京够大,大家各有各的特色与顾客群”。
资料图为林育玮制作面包。 中新社发 㞭客烘焙 供图“在北京生活很充实,现在回台湾像是休假。”今年春节,林育玮回台湾过年,也是在历经疫情中的创业初期后,有机会沉淀下来、思考未来发展。他对疫情后的大陆市场很乐观,今年打算去更多城市考察学习,同时还准备拓展新店,呈现更丰富的产品。他说,㞭客不会满足于做一间服务地方的精致小店,“未来,我们会朝着连锁专卖店去突破。”(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