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智慧生活触手可及******
【乌镇聚焦】
在这里,智慧生活触手可及
——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体验
光明网记者 孔繁鑫 邱晓琴 李政葳
数字时代,未来的智能生活是什么样?每年的“互联网之光”博览会,都聚集了各式各样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堪比一场互联网界的“嘉年华”。11月8日,作为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如约而至。
“一件件令人目不暇接的数字产品,一项项令人先睹为快的‘黑科技’,就是中国与世界各国企业相互携手,建设数字中国、数字社会的‘互联网之光’……”在博览会开幕式上,浙江省副省长卢山这样说。
今年博览会设置了展览展示、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人才相亲会三大板块,共有40个国家和地区的400余家中外企业参展。通过“线下实景+线上云展”的方式展示,并首次开设了“互联网之光云展厅”,利用3D、虚拟现实技术,打造沉浸式、365天不落幕的“线上云展”。
“飞艇无人机”由浙江省桐乡市乌镇鹰航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通过将飞艇技术和无人机技术相结合,让其既能在空中保持足够的机动能力,又能长时间进行空中作业。该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直播拍摄、巡查测绘、应急通信等场景。光明网记者 赵金悦摄/光明图片
科技向善惠及民生
“互联网+”正在改变着人们的衣食住行。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日益普及,也加大了人们对充电桩的需求。博览会现场,一辆可以随停随充、无忧续航的智能移动充电桩,吸引了不少“有车一族”的围观。
这款名为“闪电1.0”的充电桩由宁波中意摩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技术工程师李铁介绍,用户可以通过小程序一键呼叫充电桩,接单后充电桩将自动行驶至车辆旁,平均半个小时即可完成充电。据了解,这款充电桩将在上海浦东机场首先投入运营。
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展台区域里,来自浙江、河北、海南等地的“村医通”智能终端、互联网医院等案例在这里集中展示。“当地3000多个村卫生室都配备了基层智慧医保平台,村民只需简单几步,就可以完成就医费用结算、医保缴纳等。”海南省医保局信息办主任王衍说。
外卖骑手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博览会现场展出的一款智能头盔,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中加入了传感器和硬件模组,可以有效帮助骑手识别风险。“如果骑手摔倒或受到撞击,头盔会启动SOS模式,可以向紧急联系人发送骑手位置坐标短信。”现场工作人员介绍。
“之江天目”异构智能计算机是之江实验室研发的全球首台基于开放计算规范的千卡规模液冷智能计算机,该计算机可支撑超千亿参数巨量模型的高效、并行训练。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数字医疗、移动充电、智能头盔,这些仅仅是博览会上技术惠民的缩影。展区内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琳琅满目,不仅亮眼、炫酷、新潮,还深度融入人们生活当中,让科技魅力彰显人性温度。
新技术护航网络安全
对准镜头、张嘴摇头……摄像头在捕捉到观众动作后,屏幕上原本静态的人像瞬间“动”了起来,动作幅度与真人几乎完全一致。在瑞莱智慧展位上,技术人员现场演示了黑客如何利用“AI换脸”破解线上银行的人脸核验系统等场景。
“这背后采用了深度合成技术,要警惕被黑产分子用于新型诈骗。对此,我们可以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迭代深度合成检测能力,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健康发展。比如,扩展深度合成溯源、深度合成鉴定等。”相关技术人员这样建议。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发展,网络安全风险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在安恒信息展位上,摆放着各类大会上的纪念“火炬”。从北京奥运会、武汉军运会,到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诸多大型活动都有安恒信息网络安保服务的身影。
国家电网展示的“水下电缆巡检机器人”主要用于湖泊、河流等水域水下电缆故障巡视和定位查找工作,最大潜入深度可达150米。光明网记者 赵金悦摄/光明图片
“我们通过建立云端7×24小时托管服务,使本地的报警数据上传云端,让身处云上的网络安全专家掌控全局动态,可以及时远程接入处置安全警报,有效护航中小企业网络安全。”安恒信息高级副总裁郑赳说。
在展会过道上,记者遇到卡巴斯基大中华区总经理郑启良,聊起近年来备受关注的勒索软件问题。“与普通网络病毒相比,人们应对勒索病毒攻击需要长期跟踪溯源。近年来,卡巴斯基逐渐打造以预测、防御、响应、检测四大模块为基础的自适应安全体系,可以做到快速响应新兴勒索软件。”郑启良说。
数字化赋能低碳生活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科技创新至关重要。记者在逛展时发现,博览会现场设置了“数字双碳”主题展区。在这里,参展单位带来了多项低碳环保技术,为节能减排提供创新解决方案。
数字化如何应用于电力系统?在国家电网展台大屏幕上播放了不少可借鉴案例。比如,为提高光伏发电利用效率,国家电网桐乡市供电公司联合国电南瑞科技研发“光伏伴侣”装置,在桐乡当地得到率先应用。
11月8日,“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开幕。光明网记者 赵金悦摄/光明图片
该公司党建部副主任曹鑫说,桐乡市高桥街道楼下角村太平台区应用“光伏伴侣”装置后,最高相电压与台区出口端电压比由8.86%下降到1.68%,相间电压平衡水平提高了5倍多。“希望搭载这一技术插件接入楼宇电力系统,可以实现楼宇空调温度的自动调节。”
网上点餐时,你是否会选择“无需餐具”?出行时,你搭乘公共交通的概率有多少?通过阿里巴巴的“88碳账户”体系,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减碳量可以被计算清楚。在阿里巴巴展台,现场数据显示,仅在今年“618电商节”期间,淘宝天猫平台中高效能消费电子商品成交订单对应减碳量就达15.3万吨,人们低碳生活习惯逐渐养成。
在接下来的三天里,博览会现场还将推出“互联网之光发布厅”品牌,遴选优质内容进行新技术新产品首发、理论成果首发和特色场景发布。中国产品主数据标准生态系统、智能车载创新解决方案、2022年长三角新型信息消费示范成果、2022年浙江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获奖成果等将重磅首发。此外,还将升级打造人才相亲会品牌,以“云聘会+人才空中宣讲会+产业人才发展大会”形式,进一步释放展会红利。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09日 09版)
扫描二维码看乌镇峰会电子会刊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